周静分享微党课
许家森分享微党课
曹子颖分享微党课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党员政治理论水平,深化建党精神,公司本科生一二五党支部于2022年11月15日中午通过腾讯会议线上会议开展了以员工党员代表微党课分享为主要形式的党课。
员工党员周静以《二十大精神中的妇女权益保障》为主题为大家做分享报告。以何雨虹案例为切入,展开《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亮点的介绍。
一、完善促进男女平等的顶层设计
员工党员周静以《二十大精神中的妇女权益保障》为主题为大家做分享报告。以何雨虹案例为切入,展开《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亮点的介绍。
一、完善促进男女平等的顶层设计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条新增:“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明确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上各方责任,建立健全完善的保障体系,加强统筹领导与规划。
为此,本法制定了多种措施加以保障——建立健全妇女发展状况统计调查制度、完善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明确国务院制定和组织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
上述规定充分体现出推进性别平等理念、消除实际存在的性别歧视两类目标任务。落实保障义务,安排配套制度,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二、妇女的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章中,明确规定学校、用人单位具有建立性侵、性骚扰的预防和惩治制度的义务。住宿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住宿服务规章制度,并且对于发现可能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规置医疗机构的胎儿性别鉴定以及媒体对于妇女事件过度渲染的行为。
其中关于“性骚扰”的明确规定与衔接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十条关于性骚扰的规置,进一步完善性骚扰的预防、处置机制。
三、重点关注女性生育与就业问题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而在女性生育时,必然会产生与原有工作之间的冲突。为了保障女性在生育期间的劳动权利,增加对女性的关怀,《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用人单位对女职工的生育保障义务,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生育、产假、哺乳等情形,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等。明确规定女性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制度与生育休假制度。
新法着力研究解决就业性别歧视等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积极应对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挑战,为妇女更好兼顾生育与事业提供支持。
四、保障妇女财产权益,刻不容缓
现实中,乡村地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宅基地的权利。而妇女即使在宅基地登记中被确认为家庭成员,但离婚后,因地上房屋归男方所有,宅基地使用权无法有效分割,面临着“有权无地”的困境。新法第五十五条明确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上享有和男性相同的权利。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以及可以联名登记的动产,女方有权要求记载其姓名。并且检察机关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可提起公益诉讼。
二十大报告中连续三次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于2023年1月1日实施,必将有效增强广大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将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建功立业、投身新时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大党员干部在日常的学习工作中,不仅要学习党的基本精神,更要将之贯彻到实处,关注并保障妇女权益。
员工党员许家森以毛泽东选集《论个人主义》为主题进行了汇报。主要强调了在党的建设活动中坚持个人主义的危害并就个人主义的表现以及解决方法展开了详细的论述和介绍。
红军党内的个人主义的倾向有如下各种表现:
(一)报复主义。在党内受了士兵同志的批评,到党外找机会报复他,打骂就是报复的一种手段。在党内也寻报复;你在这次会议上说了我,我就在下次会议上找岔子报复你。这种报复主义,完全从个人观点出发,不知有阶级的利益和整个党的利益。它的目标不在敌对阶级,而在自己队伍里的别的个人。这是一种削弱组织、削弱战斗力的销蚀剂。
(二)小团体主义。只注意自己小团体的利益,不注意整体的利益,表面上不是为个人,实际上包含了极狭隘的个人主义,同样地具有很大的销蚀作用和离心作用。红军中历来小团体风气很盛,经过批评现在是好些了,但其残余依然存在,还须努力克服。
(三)雇佣思想。不认识党和红军都是执行革命任务的工具,而自己是其中的一员。不认识自己是革命的主体,以为自己仅仅对长官个人负责任,不是对革命负责任。这种消极的雇佣革命的思想,也是一种个人主义的表现。这种雇佣革命的思想,是无条件努力的积极活动分子所以不很多的原因。雇佣思想不肃清,积极活动分子便无由增加,革命的重担便始终放在少数人的肩上,于斗争极为不利。
(四)享乐主义。个人主义见于享乐方面的,在红军中也有不少的人。他总是希望队伍开到大城市去。他们要到大城市不是为了去工作,而是为了去享乐。他们最不乐意的是在生活艰难的红色区域里工作。
(五)消极怠工。稍不遂意,就消极起来,不做工作。其原因主要是缺乏教育,但也有是领导者处理问题、分配工作或执行纪律不适当。
(六)离队思想。在红军工作的人要求脱离队伍调地方工作的与日俱增。其原因,也不完全是个人的,尚有一,红军物质生活过差;二,长期斗争,感觉疲劳;三,领导者处理问题、分配工作或执行纪律不适当等项原因。
纠正的方法:
主要是加强教育,从思想上纠正个人主义。再则处理问题、分配工作、执行纪律要得当。并要设法改善红军的物质生活,利用一切可能时机休息整理,以改善物质条件。个人主义的社会来源是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思想在党内的反映,当进行教育的时候必须说明这一点。
员工党员曹子颖就党的二十大会议基本知识展开了详细的介绍,包括什么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的二十大有何重要意义、二十大代表如何选举产生等问题。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二十大的使命是,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明确今后党和国家前进方向、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选举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党的的二十大,是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将科学谋划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明确宣示党在新征程上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对团结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奋斗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十大代表应是其产觉员中的优秀分子,带头尊崇党章、模范遵守党章,严格按照党员标淮要求自己,具有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并从思想、政治、能力、作风、 业绩、履职等六个方面明确了代表应具备的条件。代表选举工作从2021年11月启动,到今年7月全部完成全国38个选举单位分别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2296名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
代表产生程序:代表产生程序有5个主要环节,分别为推荐提名、组织考察、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会议选举。
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要由二十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二十大代表的广泛代表性十大代表应具有广泛代表性,能够代表和反映各行各业,各个方面的党员意愿,具体包括:保证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比例、注重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应占一定比例。严把人选身份关,防止“顶帽子”。
党的二十大是我们党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希望同学们在日后的学习中,不忘反复揣摩领会二十大的会议精神,担当进取,砥砺奋斗,争当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的先锋力量。
本次线上党课加强了员工党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度理解,也进一步加强了自身的法治、道德建设,使依法治国思想更深入人心。参会员工党员表示,在当今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中,要学会自立自强,积极有为,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勇奉献的时代好青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贡献。(素材/公司党建办)
为此,本法制定了多种措施加以保障——建立健全妇女发展状况统计调查制度、完善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明确国务院制定和组织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
上述规定充分体现出推进性别平等理念、消除实际存在的性别歧视两类目标任务。落实保障义务,安排配套制度,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二、妇女的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章中,明确规定学校、用人单位具有建立性侵、性骚扰的预防和惩治制度的义务。住宿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住宿服务规章制度,并且对于发现可能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规置医疗机构的胎儿性别鉴定以及媒体对于妇女事件过度渲染的行为。
其中关于“性骚扰”的明确规定与衔接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十条关于性骚扰的规置,进一步完善性骚扰的预防、处置机制。
三、重点关注女性生育与就业问题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而在女性生育时,必然会产生与原有工作之间的冲突。为了保障女性在生育期间的劳动权利,增加对女性的关怀,《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用人单位对女职工的生育保障义务,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生育、产假、哺乳等情形,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等。明确规定女性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制度与生育休假制度。
新法着力研究解决就业性别歧视等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积极应对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挑战,为妇女更好兼顾生育与事业提供支持。
四、保障妇女财产权益,刻不容缓
现实中,乡村地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宅基地的权利。而妇女即使在宅基地登记中被确认为家庭成员,但离婚后,因地上房屋归男方所有,宅基地使用权无法有效分割,面临着“有权无地”的困境。新法第五十五条明确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上享有和男性相同的权利。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以及可以联名登记的动产,女方有权要求记载其姓名。并且检察机关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可提起公益诉讼。
二十大报告中连续三次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于2023年1月1日实施,必将有效增强广大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将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建功立业、投身新时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大党员干部在日常的学习工作中,不仅要学习党的基本精神,更要将之贯彻到实处,关注并保障妇女权益。
员工党员许家森以毛泽东选集《论个人主义》为主题进行了汇报。主要强调了在党的建设活动中坚持个人主义的危害并就个人主义的表现以及解决方法展开了详细的论述和介绍。
红军党内的个人主义的倾向有如下各种表现:
(一)报复主义。在党内受了士兵同志的批评,到党外找机会报复他,打骂就是报复的一种手段。在党内也寻报复;你在这次会议上说了我,我就在下次会议上找岔子报复你。这种报复主义,完全从个人观点出发,不知有阶级的利益和整个党的利益。它的目标不在敌对阶级,而在自己队伍里的别的个人。这是一种削弱组织、削弱战斗力的销蚀剂。
(二)小团体主义。只注意自己小团体的利益,不注意整体的利益,表面上不是为个人,实际上包含了极狭隘的个人主义,同样地具有很大的销蚀作用和离心作用。红军中历来小团体风气很盛,经过批评现在是好些了,但其残余依然存在,还须努力克服。
(三)雇佣思想。不认识党和红军都是执行革命任务的工具,而自己是其中的一员。不认识自己是革命的主体,以为自己仅仅对长官个人负责任,不是对革命负责任。这种消极的雇佣革命的思想,也是一种个人主义的表现。这种雇佣革命的思想,是无条件努力的积极活动分子所以不很多的原因。雇佣思想不肃清,积极活动分子便无由增加,革命的重担便始终放在少数人的肩上,于斗争极为不利。
(四)享乐主义。个人主义见于享乐方面的,在红军中也有不少的人。他总是希望队伍开到大城市去。他们要到大城市不是为了去工作,而是为了去享乐。他们最不乐意的是在生活艰难的红色区域里工作。
(五)消极怠工。稍不遂意,就消极起来,不做工作。其原因主要是缺乏教育,但也有是领导者处理问题、分配工作或执行纪律不适当。
(六)离队思想。在红军工作的人要求脱离队伍调地方工作的与日俱增。其原因,也不完全是个人的,尚有一,红军物质生活过差;二,长期斗争,感觉疲劳;三,领导者处理问题、分配工作或执行纪律不适当等项原因。
纠正的方法:
主要是加强教育,从思想上纠正个人主义。再则处理问题、分配工作、执行纪律要得当。并要设法改善红军的物质生活,利用一切可能时机休息整理,以改善物质条件。个人主义的社会来源是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思想在党内的反映,当进行教育的时候必须说明这一点。
员工党员曹子颖就党的二十大会议基本知识展开了详细的介绍,包括什么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的二十大有何重要意义、二十大代表如何选举产生等问题。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二十大的使命是,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明确今后党和国家前进方向、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选举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党的的二十大,是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将科学谋划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明确宣示党在新征程上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对团结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奋斗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十大代表应是其产觉员中的优秀分子,带头尊崇党章、模范遵守党章,严格按照党员标淮要求自己,具有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并从思想、政治、能力、作风、 业绩、履职等六个方面明确了代表应具备的条件。代表选举工作从2021年11月启动,到今年7月全部完成全国38个选举单位分别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2296名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
代表产生程序:代表产生程序有5个主要环节,分别为推荐提名、组织考察、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会议选举。
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要由二十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二十大代表的广泛代表性十大代表应具有广泛代表性,能够代表和反映各行各业,各个方面的党员意愿,具体包括:保证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比例、注重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应占一定比例。严把人选身份关,防止“顶帽子”。
党的二十大是我们党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希望同学们在日后的学习中,不忘反复揣摩领会二十大的会议精神,担当进取,砥砺奋斗,争当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的先锋力量。
本次线上党课加强了员工党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度理解,也进一步加强了自身的法治、道德建设,使依法治国思想更深入人心。参会员工党员表示,在当今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中,要学会自立自强,积极有为,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勇奉献的时代好青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贡献。(素材/公司党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