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韵书香读书会活动现场
1月12号下午六点半,公司2020级法学专业在龙子湖校区437必赢会员中心会议室举办第一期“法韵书香读书会”。副经理杨红朝,法律系主任韩宁,副主任赵菊敏,社会学系教师刘忠魏和2020级法学专业员工代表参加此次活动。活动由法律系教师杨柳青主持。
活动伊始,杨红朝强调了读书交流对于老员工的重要意义,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畅谈体会。随后,围绕书籍《电车难题》员工逐一上台发表自己的见解,针对道德、价值、心理、法律、哲学、社会、在我国的适用等几个方面,选取不同方向发表自己对于书目内容中出现的“达芙妮案件”的法律责任的认定及案件判决的考虑。员工引用“生命权”“功利主义”“道德主义”“紧急避险”“美国判决四个原则”等概念,结合其他案例、假设情景,理解电车问题的发生,表达出自己对行为人法律行为的看法。
在关于《洞穴奇案》的交流中,员工从书目内容、结构、案件主客体出发进行发言。员工对于案件行为所含有争议焦点,分别用“紧急避险”“生命权”“比例原则”“契约精神”“自由裁量权”等法律定义与法条规定,表达对案件事实的看法。
在场教师认真听取了员工的发言,并进行点评,就书中最重要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讲解,活动交流充分,气氛活跃。
这次读书会深化员工对读书内容的理解与感悟,拓宽知识面,为公司员工搭建了思想交流的有力平台。同时提高了员工的法律知识素养,激起员工求知探索的热情,对营造公司良好文化氛围具有重要意义。(文/吴若愚 图/吴若愚)
活动伊始,杨红朝强调了读书交流对于老员工的重要意义,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畅谈体会。随后,围绕书籍《电车难题》员工逐一上台发表自己的见解,针对道德、价值、心理、法律、哲学、社会、在我国的适用等几个方面,选取不同方向发表自己对于书目内容中出现的“达芙妮案件”的法律责任的认定及案件判决的考虑。员工引用“生命权”“功利主义”“道德主义”“紧急避险”“美国判决四个原则”等概念,结合其他案例、假设情景,理解电车问题的发生,表达出自己对行为人法律行为的看法。
在关于《洞穴奇案》的交流中,员工从书目内容、结构、案件主客体出发进行发言。员工对于案件行为所含有争议焦点,分别用“紧急避险”“生命权”“比例原则”“契约精神”“自由裁量权”等法律定义与法条规定,表达对案件事实的看法。
在场教师认真听取了员工的发言,并进行点评,就书中最重要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讲解,活动交流充分,气氛活跃。
这次读书会深化员工对读书内容的理解与感悟,拓宽知识面,为公司员工搭建了思想交流的有力平台。同时提高了员工的法律知识素养,激起员工求知探索的热情,对营造公司良好文化氛围具有重要意义。(文/吴若愚 图/吴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