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会教师合影
张继成解答员工提出的问题
2021年4月19日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逻辑研究会会长张继成教授为公司师生作题为“民法总则中的逻辑瑕疵及其学理分析”的学院报告。报告会由经理王晓勇主持。
张继成通过分析法律和逻辑的关系,论证了以逻辑学角度对《民法典》进行反思评价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并提出法律与逻辑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法律规范命题的形式取决于法律概念之间的关系。因此,法律的内在逻辑不能以违反逻辑的形式表达,违反逻辑规则的法律规范不仅不可能正确反映法律自身的内在规律,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权威性。在此基础上,他为法律条文的逻辑批判确立了四个评价标准,即合规律-合规则、准确、简洁、无矛盾。随后,又围绕法律定义、规范的系统性和同一性、分类形式和标准、指示代词和逻辑连接词等内容,对《民法典》的大量条文进行了详细批判,指出其中存在的规范重复和矛盾、逻辑关系不明确、法律概念不清晰等逻辑问题,并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互动环节,张继成依次解答了员工提出的问题,并语重心长地教导员工“逻辑学是学习法律的根基,应该重视逻辑学的学习”。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文/董晨曦 图/黄闯闯)
张继成通过分析法律和逻辑的关系,论证了以逻辑学角度对《民法典》进行反思评价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并提出法律与逻辑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法律规范命题的形式取决于法律概念之间的关系。因此,法律的内在逻辑不能以违反逻辑的形式表达,违反逻辑规则的法律规范不仅不可能正确反映法律自身的内在规律,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权威性。在此基础上,他为法律条文的逻辑批判确立了四个评价标准,即合规律-合规则、准确、简洁、无矛盾。随后,又围绕法律定义、规范的系统性和同一性、分类形式和标准、指示代词和逻辑连接词等内容,对《民法典》的大量条文进行了详细批判,指出其中存在的规范重复和矛盾、逻辑关系不明确、法律概念不清晰等逻辑问题,并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互动环节,张继成依次解答了员工提出的问题,并语重心长地教导员工“逻辑学是学习法律的根基,应该重视逻辑学的学习”。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文/董晨曦 图/黄闯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