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荣芳为公司员工作学术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16 08:01    浏览次数:

经理王晓勇主持会议

张荣芳教授作主旨演讲

张荣芳教授回答与会同学的提问

副经理杨红朝作总结
    12月15日晚,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荣芳,在线上开展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法律问题”为主题的学术报告。公司经理王晓勇、副经理杨红朝及法律系师生代表参加报告会,报告会由王晓勇主持。
    会议开始,王晓勇对张荣芳来公司作学术报告表示感谢,并作简单介绍。张荣芳主要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界定和就业形式、现有的《社会保险法》的体系下他们的劳动问题和相关问题的主要对策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帮助员工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法律问题的理解与认识。
    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界定和就业形式方面,张荣芳表明,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背景下,新就业形态劳动就业人员主要是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等。他们除了一部分直接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外,绝大多数劳动者与平台之间不具备传统劳动关系的要素。平台经济作为新业态是我们现在经济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家的经济要发展就要将平台完全纳入到劳动关系的体系。同时表示我国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来推动平台承担所有依托平台从业的劳动者的责任。在界定劳动关系的保护范围时,将标准之外的一些其他相关重要因素也考虑进去: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劳动者的职业风险问题、未来行业整体的发展问题等。
    在现有的《社会保险法》的体系下他们的劳动问题方面,张荣芳向我们介绍了新就业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问题、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脱钩问题。张荣芳通过强调有劳动关系不一定就有社会保险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一定没有社会保险关系这一观点,来得出我们建构的社会保险是从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开始的结论。
    随后,在问答环节中,对于在线同学的问题,张荣芳用专业的知识、深厚的理论功底进行解答。最后,杨红朝作总结。他表示,张荣芳教授全面、深入、系统地阐述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问题以及解决思路,观点鲜明,逻辑清晰,内容新颖,非常具有启发性,对同学们研习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有重要意义。
    此次专题讲座,加深了员工对于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社会保险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员工的法律素养,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同时为师生牢固树立了相关问题的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为用法治方式解决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问题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供了有力遵循。(文/赵培育 图/刘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