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举办“数字技术与版权主体归属”主题学术报告会

发布时间:2023-03-23 18:51    浏览次数:
报告会现场
 
副经理杨红朝主持报告会
 
郑州大学杨红军教授作学术报告
 
合影留念
    为促进法学教育的发展,增强员工学法意识,3月23日,公司特邀郑州大学杨红军教授于模拟法庭举办“数字技术与版权主体归属”主题学术报告会。副经理杨红朝、法律系主任韩宁、行政管理系主任管煜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法学专业20级和21级全体员工参与本次会议。会议由副经理杨红朝主持。
    杨红朝对杨红军教授作简单介绍,并代表文法师生对杨红军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
    杨红军从版权主体归属的一般原理、具体规则、数字技术下版权主体归属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应对三方面进行阐述。在版权主体归属的一般原理中,他重点强调了公平兼顾效率原则。他表示,在版权主体确定中,我们既要尊重创作者的智力劳动,也要强调创作激励功效。在版权主体归属的具体规则中,他着重阐述了两种情形,版权通常情况下的归作者享有的情形、法律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形。在数字技术下版权主体归属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应对中,他结合实际深入讲述了数字技术下作品创作模式的变革现状,通过创作主体、创作过程、创作要素、创作动机这四个方面,深入浅出的为我们介绍了作品创作方式的变化。对于它们所面临的挑战,杨红军教授分别从所有版权保留模式、部分版权保留模式、版权的补充治理这三方面为我们讲解了相应的解决方式。

    他在回应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关系中指出,在知识产权法的学习过程中要打好民商法基础,学习好相关知识,牢固掌握相关概念。他表示,知识产权技术性强,因此要开拓视野,具有创新意识,处理好知识产权与创新的关系。
    在提问环节,围绕知识产权中开源软件与闭源软件的保护、人工智能产权归属、人工智能的主体性、人工智能是否构成侵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本次报告会深化了员工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丰富了员工的法学思维,提高了相关的法学意识,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法学学术氛围,推动公司法学教育的建设和发展。(文/蒋梦雨 图/冯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