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前往广东华商(郑州)律师事务所开展“访企拓岗”暨第九期卓越法务工作坊

发布时间:2023-05-16 22:10    浏览次数:

洽谈毕业生促进就业合作

聘任行业导师

卓越法务工作坊交流现场
    5月16日,公司到广东华商(郑州)律师事务所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活动,举行第九期卓越法务工作坊。法律系主任韩宁、教师代表董鑫以及法学专业部分员工,广东华商(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孙辉、执业律师李振民、徐娜等参加活动。
    孙辉对公司一行表示欢迎,指出华商(郑州)所是公司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将积极配合公司毕业生就业工作,欢迎有志于从事律师职业的优秀毕业生到律所实习。韩宁介绍了公司今年法学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对律所大力支持毕业生就业表示感谢。双方对促进毕业生就业合作措施进行了深入交流。
    随后,韩宁为孙辉、李振民、徐娜颁发了行业导师聘任证书,孙辉分享了“律师函的制作技巧”。他用一著名法律谚语引入,从律师函的定义、功能、业务的前提要求、撰写前的准备工作、内容、格式、送达七个部分展开细致讲解。他强调,律师函是受客户之委托,对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评价,力求达到一定效果的专业法律文书,在实务中要发挥快速追回债权、通知解除合同、达成庭外和解等六大功能,在撰写时要保持标题、发函号、受送达对象、律师意见等九项内容的完备与格式的正确,同时要扎实完成业务的前提要求与撰写前的准备工作,做好谈话笔录,保证完成对案件的事实审核与法律审核,以减少风险、保护自身,安全顺利地开展工作。
接着,徐娜结合自身所在团队的工作情况,从驻场、法律咨询、专项尽调、商业保理等多个方面对律所的非诉讼业务进行了细致讲解。
    本期法务工作坊,既是一场别开生面的课堂实践教学,也是一次卓有成效的访企拓岗促就业活动,师生在与实务届律师的交流过程中受益良多,公司毕业生就业工作也在此次走访交流中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文/黄文博 图/刘晨、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