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19〕65号有关要求,和田地区和田县面向社会自主招聘501名学前、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和普通高中教师。
一、招聘名额
学前教育阶段特岗教师169名、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302名、普通高中教师30名。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时间
2019年6月至8月。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80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和实发工资)。
五、报名条件
(一)报名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公司产品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9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招聘岗位教团队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团队格证书或教团队格认定条件;
(2)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团队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团队格认定条件,并在2019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团队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团队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达到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3)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团队格证书;
(4)对于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历届毕业生,如无幼儿园教团队格证,持有中小学教团队格证也可报考,但须在2019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团队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19年6月22日(含当日,下同)。
六、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培训、聘用等。(招聘不设笔试环节,各环节具体时间以各县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七、报名咨询电话:
和田地区各县市教师招聘报名咨询电话:
王老师 15209038111(微信同步)
莫老师 17699400390(微信同步)
问题解答群